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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联动 规范帮扶车间建设管理

来源:咸宁市乡村振兴局 时间:2023-09-05

 


 

近年来,咸宁市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大力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发展,着力打造“足不出村”就地就近就业模式,形成脱贫人口、村集体、企业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统一认定标准,确保“认得准”。按照申报、审核、公示、认定4个步骤规范帮扶车间认定程序,明确建设范围、主体要求、带动效应等标准,对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30%以上(不少于5人);鼓励签订6个月(含)以上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且稳定连续就业3个月(含)以上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评审会、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帮扶车间进行验收。截止7月31日,全市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66家帮扶车间。

统一管理标准,保证“带动稳”。明确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每季度对已认定的帮扶车间运营情况进行1次实地走访,对经营不善等原因闲置,带动脱贫人口就业人数较少或吸纳脱贫人口比例和数量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帮扶车间,及时取消资格。每月对帮扶车间进行一次调度,对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达不到帮扶车间标准的及时摘牌。截至7月底,全市正常运营60家,因季节性原因半停工车间4家,计划摘牌崇阳县崇高科工有限公司、赤壁神山兴农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奖补标准,实现“效益佳”。全市67家帮扶车间带动周边群众就业1183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770人,占比65.08%,月人均可实现增收300元左右,较2022年增长11.2%。一是“吸纳务工”奖补。对成立1年以上(计算时间为申报奖补之日起向前推12个月)当年吸纳农户就业15人以上,其中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5人以上且每人年收入不少于6000元的帮扶车间进行奖补。通山县给予符合条件的恒顺眼镜有限公司、明城服饰两家帮扶车间奖补资金5.2万元。二是“项目”奖补。对已认定的2年以上帮扶车间项目,且当年带动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10人以上且每人年收入不少于6000元的车间进行奖补。嘉鱼县渡普镇唯衣服装厂是该县唯一认定2年以上的帮扶车间,且带动脱贫户12人年人均收入不少于6000元,目前,渡普镇计划在项目库动态调整时按程序申报相关奖补项目。三是“优秀帮扶车间”奖补。对已认定2年以上的帮扶车间,且车间当年吸纳20名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业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每人每月工资不少于1000元的车间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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